【上海劳动人事法律服务】:“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或存在其他法定情形时,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金的适用范围和计算标准都有较为明确的规定,正确理解和适用这些规定,对于减少由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而发生的纠纷和风险,至关重要。
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劳动者单方提出
用人单位有以下过错情形之一,导致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七)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八)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九)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用人单位单方提出
用人单位因以下非劳动者过错的原因,单方预告性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劳动者有以下过错情形之一,导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期满终止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期满而终止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因任务完成而终止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因法定事由而终止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法定事由主要指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关系一方的主体资格消灭的情形,包括:一是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二是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因上诉两项法定事由出现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4、事实劳动关系终止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仍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基本计算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了经济补偿金的具体计算标准,既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上诉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支付限制:
1、数额封顶
针对高收入人群,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2、年限封顶
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即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